《新唐书》,此词条收录于12/29,仅供参考
《新唐书》,原名《唐书》,系北宋欧阳修、宋祁等人奉敕撰修的纪传体断代史,主要记述了自唐高祖武德元年(公元618年)至唐哀帝天佑四年(公元907年)共二百九十年的历史,为中国“二十四史”之一。
北宋议修《新唐书》,最早始于庆历四年(1044年),迄至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脱稿成书,编撰前后历时17年。全书囊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通计225卷。《新唐书》纂[zuǎn]修系以《旧唐书》为底本,广泛参阅《唐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广记》等既有著述,一并采撷[xié]唐朝以来存世的大量奏犊案簿和文集、碑传、家状、杂史、小说等综编而成,是为后学研究唐史最基本的史料之一。宋祁、欧阳修等重修《唐书》颁行后,世人遂有新旧《唐书》一说。
作为一部重修补正之作,《新唐书》编撰总体遵循“事增文省”的原则,对所据旧书底本内容进行了大量增删改窜;同时出于北宋维护道统的需要和治学思潮转变的影响,书中“尊王崇儒、以史为鉴、反对佛老”的思想旨趣多有阐发。《新唐书》的撰修,还从史学意义上恢复了正史“纪、志、传、表”体例的完整性,深刻影响了宋以后历代官修正史的编纂,乃至一度超越《旧唐书》而长期占据正史地位。但与此同时,《新唐书》也因存在“纪传体例不合、大量删削史料、内容矫枉过正”等问题,而被后世历代史家所批评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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