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级干部是什么待遇
最佳答案:
国家高级干部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宿舍:一个高级干部的宿舍只能有一处,不得同时占用两处。家属不能随迁的,其宿舍另行安排。宿舍的面积要有限额,由国务院作出规定。已工作的子女可以同住,如不能同住,其住房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解决。
2. 房租和水电费:高级干部宿舍,除按规定附设的会客室(或办公室)免收房租外,其他用房按面积收取房租。水电费自理,公私混用不能分别装电表、水表的,根据水电的实际消耗,按比例合理分摊。
3. 家具和生活用具:家具和生活用具,由个人自理;对确有困难的,由公家适当配备,按照规定收取租金。凡高级生活用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今后一律由个人自理。本人不要的,由公家收回,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无偿占用,化公为私。
4. 交通工具:汽车:部长以上干部,每人配备专车一辆。临时需要增加车辆,由有关单位派车。常务副部长、外事和公安部门副部长及65岁以上的年老体弱的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每人可配备专车一辆。其他副部长一般不配备专车,由所在单位根据需要,保证用车。
5. 服务人员: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以及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宿舍,配备服务员、炊事员各一人。部长的宿舍,配备炊事员或服务员一人。如因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增加一人。原配备的警卫员取消。
6. 出差、出国和外出休养:高级干部外出视察和检查工作,不能携带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高级干部出国访问,除礼节上需要带夫人者外,一律不准带子女亲属。高级干部外出休养,可携带家属陪同照顾,但一般不得携带已参加工作的子女。
7. 文化娱乐:原则上不准为个人组织专场电影、戏剧以及其他文娱活动。除外事活动外不得在公共娱乐场所为高级干部设特座。为高级干部集体放映电影一律售票,如放映不宜扩大范围的“内部参考影片”,子女不得入场。
8. 不请客送礼: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得以试用、借用等名义,无偿占有或低价购买国家和集体生产的产品。各部门各地区和生产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级干部个人赠送物品。
9. 遗属的生活安排:高级干部逝世后,对遗属的生活安排问题,由民政部制定具体办法,颁发执行。
以上就是国家高级干部的主要待遇内容。这些待遇是基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政策规定的,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些待遇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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