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此词条收录于12/31,仅供参考
价值论(英语:axiology),又称价值哲学,是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学说。它主要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人们的行为对个人、阶级、社会的意义。价值论是人类的科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研究的是“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
价值论作为一个专门的哲学分支,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法国哲学家保罗·拉皮耶(Paul Lapie)在1902年首次使用了这个词,随后德国哲学家爱德华·冯·哈特曼(Eduard von Hartmann)也在1908年提到了价值论。价值论最初是用来描述伦理学和美学这两个高度注重价值观念的哲学领域,或者作为这些研究领域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价值论成为了研究价值观念的独立哲学分支。
价值论主要研究两种类型的价值:伦理学和美学。伦理学研究个人和社会行为中的“正确”和“善”的概念。美学的研究则关注“美”与“和谐”两个观念。价值论还可以细分为价值主观论和价值客观论。价值主观论者认为,价值属于内在世界,满足欲望就是其价值所在。价值客观论则否定人类的欲望和兴趣去决定事物是否有价值,客观论认为价值是外在于我们的世界。总括来说,我们是发现了事物的价值,而不是发明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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