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博士》,此词条收录于12/31,仅供参考
太常博士,古官职名,始置于西汉初年,为太常寺属官,官秩最初为四百石,汉宣帝时增为六百石。汉武帝时期,设立五经博士,即《易》《书》《诗》《礼》《春秋》每经置一博士,故称五经博士,也称为太常博士。太常博士的职责包括教授弟子五经,兼掌选试之官。三国魏文帝时期,太常博士的职责扩展到引导乘舆,撰定五礼仪注,监视仪物,议定王公大臣谥法等事。晋以后,太常博士职称清要,品级不高,唐代为从七品上。宋代太常博士职守同前代。明、清时期,太常博士用于缮写文牍,正七品,但谥法掌于内阁,重大礼仪由廷臣讨论,博士地位降低。
太常博士,古官职名,西汉初年设立,属于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正七品。主要职责是教授五经,参与选试官员,以及撰定礼仪仪注等。
【太守】汉代掌管郡务的最高长官。三国以及隋炀帝、唐玄宗时期和五代,改州刺史为郡太守。此后太守已不是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时期专用以称“知府”,从四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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