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APP上代开发票啦!这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自然人怎样使用电子税务局APP便捷开票,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操作步骤
(一)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
(二)
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以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为例
(三)点击“添加购买方”
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录入购买方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号码、开户银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选择是否展示银行信息,点击【保存】。
名称项为必填,其他项为选填。
(四)
点击“添加应税发生地”选择应税销售行为发生地信息,点击【保存】。
(五)
点击“添加项目信息”录入选择项目编码及简称、录入金额,选择税率,点击【保存】。
注意
自然人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发票,若项目信息属于服务类的(个税劳务报酬),备注信息下方展示“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六)
纳税人可在备注信息栏输入备注信息,点击【下一步】。
(七)纳税信息确认
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普票时
若个人所得税品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
纳税人信息确认界面温馨提示:本次代开申请个人所得税项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由购买方次月15日内代扣代缴,如存在异议,请前往税务大厅办理。
若为其他个人所得税品目
不显示温馨提示。
(八)提交后
情况1
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
情况2
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可自行开具数电票。
情况3
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需要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缴款、开票操作。
(九)提交成功后,发票
下载的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返回首页后,从【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查询】查询待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后,可点击【下载发票】查看已开具的发票。
二、注意事项
(一)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已提交申请但是未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作废代开申请;
已经开具发票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三)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三、热点问答
代开数电普票有哪些税率?移动端代开数电普票有哪些税率?
答:税率共有2种,分别为3%、1%,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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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税务
编发:天津武清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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