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濞》,此词条收录于12/31,仅供参考
刘濞[bì](公元前215年--前154年),沛郡丰县(今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西汉高祖刘邦之侄,代顷王刘喜之子,西汉宗室、诸侯王,“七国之乱”的发起者。
刘濞年轻时因宗室身份(汉高帝刘邦之侄、王侯之子),受封为沛侯。汉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叛,剽悍、勇武的刘濞随从刘邦征战平叛,破敌有功,随后受封吴王。刘濞在封国内开矿铸钱、煮盐,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实力;轻徭薄赋,优待民众,笼络吴国民心。
汉文帝时,刘濞的儿子刘贤入京与皇太子刘启博弈时发生争执,被刘启用棋盘打死,刘濞从此产生怨恨,长期装病不朝见汉文帝,并且产生了谋反之心,日益骄横。 在汉文帝的一再宽容之下,刘濞得以脱罪,长期霸居一方。
汉景帝继位后,接受大臣晁错的“削藩”建议,削夺诸王的封地。刘濞就联合六个诸侯王,以“清君侧”、诛晁错为名,于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正月发动叛乱。刘濞率兵进军梁国受到困阻,被中央朝廷汉军统帅周亚夫击败,其余军队也被中央朝廷军队逐步瓦解,“七国之乱”维持了三个月最终失败,刘濞兵败被杀,封爵及封国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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