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开锁换锁 > 正文

民族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0 新人999 新人999 2024-12-30 16:06 15

民族学

《民族学》,此词条收录于12/30,仅供参考

      民族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社会学类专业,一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3]

      民族学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主要研习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通过实地调查、资料分析和比较研究,研究各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制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思想意识等,进行民族问题和民族事务的处理和解决以及宗教活动的管理等。毕业后可到政府、事业类单位从事民族文化管理、民族事务管理等工作。[3]

      民族学于19世纪中叶产生于欧洲,19世纪末开始传入我国。1926年蔡元培发表《说民族学》,明确了民族学的学科定义。1934年,中国民族学会成立,标志着民族学作为一个完整的学科体系在我国基本成形。20世纪三四十年代,民族学学科得到了长足发展。至1949年,全国有8所院校设置了人类学及与民族学直接相关的边政学专业。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高等学校院系和专业调整之后,民族学学者全面参与了全国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民族识别工作,在民族研究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78年后,民族学经历了一个恢复、重建和发展的过程。部分高校开始招收民族学、人类学专业本科生,设立民族学系或人类学系。[2]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民族学(专业代码:060107)、民族史(专业代码:060109W)、藏学(专业代码:060110W)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专业代码:030204W)合并为民族学专业(专业代码:060105),属历史学类(0601)专业 。[4]

新人999

新人999

TA很懒,啥都没写...

Powered By Z-BlogPHP,Theme By 天兴工作室京ICP备2024087497号-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