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伊里布》,此词条收录于12/28,仅供参考
爱新觉罗·伊里布(1772年—1843年),清朝宗室、大臣,字莘农,满洲镶黄旗人,议政大臣巩阿岱六世孙,宗社党首领良弼的祖父,签署《南京条约》的中方代表之一。
爱新觉罗·伊里布,清朝官员,于嘉庆六年(1801年)中进士,步入仕途,初为国子监学正,后历任云南府南关通判、澄江知府、腾越知州等职。在云南任职期间,他与当地土司关系融洽,受到云贵总督伯麟的赏识。道光年间,伊里布仕途顺畅,历任山西冀宁道台、浙江按察使、湖北和浙江布政使等职,后升任陕西巡抚、山东和云南巡抚,以清廉著称。道光二十年(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伊里布被任命为钦差大臣,负责浙江沿海军事。然而,他慑于英军实力而散播悲观论调,拖延收复定海,还优待英军战俘并擅自签订停战协定。后遭弹劾被革职,后又被启用协助抵抗英军。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伊里布被重新启用,协助耆英抵抗英军,并最终签署了《南京条约》。此后,他被任命为广州将军、钦差大臣,负责战后事宜,但因广州民心不服及英国逼迫,伊里布在任上忧悴而死,时间为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死后,他被赠太子太保,谥号文敏。
爱新觉罗·伊里布生于清朝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嘉庆六年(1801年)中进士,授国子监学正职,后来出任云南府南关通判,历任澄江知府、腾越知州,并且能与当地土司保持良好的关系,受到云贵总督伯麟的推荐。道光元年(1821年),跟随云贵总督庆保镇压永北少数民族叛乱有功,代理永昌知府,不久升任安徽太平府知府,此后历任山西冀宁道台、浙江按察使、湖北、浙江布政使等职。道光五年(1825年),伊升任陕西巡抚,后又先后调任山东和云南巡抚,以清廉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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