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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方式
租赁合同解除方式:(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查一下“培训机构暂停”要不要交租的规定?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2021年8月8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房租有关问题的行业意见书》(以下简称《行业意见》),指明校外培训机构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主张构成情势变更,与出租方协商变更或者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进一步指明“出租方不应将此视为违约,不应收取违约金,并应退还押金和所预付的部分租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由于“双减”政策的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以情势变更主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的,应满足在合同成立后的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且符合“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等条件。
您好,我最近签约了房屋出租合同,用来做一个培训项目的,但签约后几天,房东却说不想租了,请问我要怎么
问:您好,我最近签约了房屋出租合同,用来做一个培训项目的,但签约后几天,房东却说不想租了,请问我要怎么解决,除了房屋违约赔偿,出租方是否还要赔偿我这个项目投资费用,因为出租方房屋违约,导致我这个项目无法在预计时间内完成。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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