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住址是现在居住的地址,居住地是身份证上的地址。
现居住地址是指现在的居住地(包括暂时生活的地方)。不管是租的房子还是学校或公司安排的宿舍,只要是你现在在住的,就是现居住地。现居住地址,是指现在经常居住的地方,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
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户籍地公安机关填什么?
1、按照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户籍所在地是指我们国内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一般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和户口本上的派出所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
2、户口本上的派出所指的是办理户口登记时的详细地区的派出所机构,和户籍所在地没相关系,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在在内容框中填写户籍所在地时,不用在内容框中填写派出所,只要写身份证上登记的地点位置就可以。
3、户籍所在地是指我们国内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一般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我们国内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证、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公安部门已经在起草《户籍法》准备提交全国人大,预估会对现在严格的户籍规定做松动。现在部分省市(比如青岛)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制度,统一为居民户口。
户籍地公安机关针对户籍人员在内容框中填写的主要内容是:姓名,曾用名,与户主的关系,性别,民族,出生地,籍贯,出生年月日。公民居民身份证件编号,文化程度,服务处所。身高,血型,兵役状况,婚姻状况。户口有变化的还需要在内容框中填写迁入时间。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居住地址-居住地怎么填写?
你现在住在什么地方就填什么地方,比如你现在在外打工是租房住,那你就写你现在租房住的地址,不能写你原来的家住那儿(也许都不是一个省一个地区),就写你现在住在什么地方就行。把这个地址写全什么区什么街多少号都填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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