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此词条收录于12/24,仅供参考
侗族是主要分布于中国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中国境内侗族人口达3495993人(2021年),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广西、湖北。境外的侗族主要分布在老挝、缅甸和越南等地。侗族有本族语言,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侗语以锦屏县南部侗、苗、汉民族杂居地带为界,分成南侗、北侗两个方言区,每个方言又各分为4个土语。在1958年,贵阳召开了一次重要的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会议正式通过了侗文方案(草案),侗族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文字。
关于侗族的来源问题历来众说纷纭,学术界对此比较一致的看法为侗族起源于古代骆越。侗族的居住地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政治和文化变迁。侗族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那个时候创造了分布在中国东南的印纹陶文化的人后来演化为楚族,是与祝融有关的群体,或者是夏禹时代的部落之一。在春秋时期,这个地区曾被楚国称为商於地,在秦朝时被划入黔中郡和桂林郡,汉代则归入武陵郡和郁林郡。然而,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这里才开始出现了僚人,而这一古代民族中包含了侗族的主要成分。隋唐时期,侗族逐渐形成了独立的民族身份,唐朝时,中央政府在侗族地区设立了州郡,建立了羁縻政策,同时任命当地的大姓首领为刺史,这时,侗族地区分为十个峒,由各个“峒主”掌控。北宋时期,峒主相继归附宋王朝。在宋朝,侗族地区受到汉文化的影响,一些峒主开始建立城池,效仿汉族社会建立学堂。元朝统治时期延续了唐代的羁縻政策。明朝在侗族地区建立土司制度后,派遣流官直接管理土司,导致了“土流并治”的局面。清朝时期,“土流并治”制度依然存在,但土司的实际权力逐渐减弱,流官的控制加强。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实行了保甲制度,利用封建上层人物充当伪乡长、保长和甲长,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剥削,致使侗族大量人口死亡。除此之外,国民政府还执行民族压迫政策,强制侗族人民“一律改用汉服”。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在侗族聚居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侗族信奉多神,包括保护神、邪神、喜神等,个别地区信奉基督教,还存在坛火信仰。侗族的宗教祭祀活动与日常生活联系十分紧密,丰收、生产、结婚、丧葬等都伴随着祭祀和宗教仪式。侗族的医药传统包括采用草药治疗、针灸、推拿、拔罐等自然疗法,注重中草药的运用,以及传统的巫术和祈福仪式,强调身体和精神的平衡。侗族亦有着独特的风俗习惯,目前侗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兼营林业。其饮食方面以木帆为主食,喜食酸辣的食物。油茶是侗族的传统饮品之一,常用来款待客人。侗族女子多穿鸡毛裙,喜佩戴银花、项圈、手镯等银质饰品。男子下着长裤,裹绑腿,盛装时戴“银帽”。侗族人民在适应自然的过程中创造了富于特色的各式建筑,有“侗寨”“鼓楼”“风雨桥”等。其节日庆典有侗族年、花炮节、吃新节、赶歌会等。侗族有着哆键、打草球、学斗牛等多项传统体育活动。侗族的民族艺术也丰富多彩,侗族大歌,侗戏等被列为中国非物质遗产。
侗族地区在秦时被称为“黔中蛮”,汉代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魏晋南北朝称为“僚”;到唐代,在称“僚”的同时又称为“僚浒”或“乌浒”。自宋以后,这一地区居民的称谓更为复杂,分别被称为“仡伶”、“仡佬”、“仡”、“仡偻”、苗、瑶等等。其中,“仡伶”乃是侗族的自称。且侗族至迟于宋代就已经成为单一族称而被载入史册。至明代才有“侗(硐、洞)人”或“洞蛮”之称。清代则多称之为“洞苗”、“洞民”、“洞家”,或泛称为苗。民国时期称为“侗家”,在新中国成立后正式称为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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