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此词条收录于12/17,仅供参考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是由浙江省文物局组织进行评审,并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志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截至2017年2月,浙江省已经公布了七批9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于1961年4月15日公布。
第二批于1963年3月11日公布,1981年4月13日重新公布为104处,1982年2月27日公布1处增补。
第三批于1989年12月12日公布118处,另有5处增加新内容,原来的3处合并为1处。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此词条收录于12/17,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