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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雇佣合同违约金条款

0 新人999 新人999 2024-12-15 13:45 28

本文目录:

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

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

   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具体如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劳动《合同法》有又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等做了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特别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其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实际损失的130%。
   一、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其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实际损失的130%。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四百八十五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百八十六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百八十七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一旦公司于员工之间产生了雇佣关系的,双方就必须要针对各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一般都是通过签署劳动合同来实现的。我国的劳动法与民法典中对于合同中需要包含的各项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产生违约情况的最高可以求偿30%比例的违约金。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其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实际损失的130%。
   一、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其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实际损失的130%。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四百八十五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百八十六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百八十七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一旦公司于员工之间产生了雇佣关系的,双方就必须要针对各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一般都是通过签署劳动合同来实现的。我国的劳动法与民法典中对于合同中需要包含的各项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产生违约情况的最高可以求偿30%比例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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